广州调整义务教育课本费补助标准

新闻来源:羊城晚报  发布时间:2014-11-17

记者14日从广州市教育局获悉,广州市将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免课本费补助标准:小学生每生每学年补助从原来的150元涨至200元,初中涨幅更大,每生每学年从300元涨至450元。

新的方案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实施,在广州市就读且具有广州市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(含非广州市户籍学生)均可受益。政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课本所需经费由市、区(县级市)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。其中,越秀、海珠、荔湾、白云区按照市、区5:5比例负担;天河、番禺、花都按市、区4:6负担;南沙由区全额负担;市本级与从化、增城区的负担比例为8:2和6:4;新黄埔区按区划调整后核定的比例负担。省、市属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免课本费按属地原则,由所在区组织实施,享受与当地学校同等待遇。免费课本实行政府统一采购,免费配发。免费课本选用、政府采购的机构,将及时向社会公告。

方案要求,各级纠风部门要对义务教育阶段免课本费工作实行严格监督。对免费提供课本的学生,任何单位、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订购教材教辅目录之外的教辅资料,不得向学生推荐其他教材教辅资料,更不得收取相关费用。对于违反教材教辅管理相关规定的,将严肃查处。